昨日,接到上海某电信运营商来电,称我单位的主机上有一个未备案的域名,要我关闭该站,并且重新备案。原来zf的监管力度从来没有放松,呵呵,难为他们了。
起因:2009年根据公司内部指示,我帮助制作了公司网站的韩文版,由于美国方面不原意提供给我FTP帐号,因此只能将韩文网站架设在现有中文网站下,通过虚拟主机目录索引方式,将美国人注册的域名解析到该国内服务器上。此后尽管电信部门核查多次,只认识我们的中文网站,却从来没有对该服务器上的韩文网站提出备案要求,因为那个页面完全是韩文的,而且不是给中国用户看的。
这两天,不知道公司里哪个美国IT笨蛋在没有事先通知我的情况下,把另一个在美国注册的域名指向公司的中文服务器地址,理论上应该具体指中文服务器上的韩文页面。但因为没有事先通知,导致该域名解析为默认中文页面。顿时引起电信部门的注意,并导致上述问题的发生。
电信的进一步制裁措施:
1)要求我公司书面检查,并保证以后不再违反相关规定;
2)向电信部门提供公司法人代表身份证(老外的护照和居留证副本)、我本人身份证(正反面)、公司执业许可证(副本复印件)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以及电信要求填写的三份表格,每样都要公司盖章
3)限期关闭该韩文网站页面,即通过域名访问后不得有内容。
4)等20个工作日答复后才可重新开启。
有这些功夫,还不如在钓鱼岛上建两个电信机站……真TM无聊!!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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